图书馆捐赠图书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补充馆藏文献资源,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本馆捐赠图书资料。为规范管理所有的捐赠图书及其它载体的文献资料,结合本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接收捐赠图书资料范围

(一)接收捐赠图书资料条件

1.内容应符合本校学科、专业设置和教学科研范围。

2.符合大学生的阅读需求。

3.为国内外正式出版物,但也酌情接受一些有较高术价值以及较高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或资料。

4.本馆尚未收藏,或虽有收藏但复本不足。

5.内容积极向上。

6.品相基本完好。

(二)不接受捐赠图书资料范围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悖的出版物。

3.破损或勾画严重的图书。

4.内容陈旧,不具备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5.多卷本中不成套的书刊。

6.小于32开本、活页书、袋装书、薄册、随书有附件但非盘、页码少于49页等图书(有特别需要除外)。

7.报纸或期刊(符合本院专业需求的期刊且年度卷册完整的期刊除外)。

  第二条 受赠图书管理

(一)接收的赠书由本馆文献建设部登记、筛选、查重符合图书馆收藏标准的图书资料,加工入藏各库或设专柜陈列向读者开放。

(二)图书资料加盖捐赠章,注明捐赠日期、捐赠单位或个人姓名。

(三)图书馆向年度捐赠图书累计达100册以上的捐赠人授予荣誉证书。

(四)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将以适当方式进行处理。

(五)盗版及残旧的图书资料直接淘汰。

第三条 图书馆受赠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受赠地点:图书馆一楼文献建设部

(二)联系方式:22245819

(三)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中路181号图书馆;邮编:51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