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入馆须知
第一条 进馆读者须文明礼貌,行为举止得体。
第二条 本校读者凭学校有效证件进馆;非校内人员不得随意出入,须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证件,经登记后方可入馆。
第三条 保持衣着整洁。读者不得穿背心、超短裤等过于暴露的服装进馆。所有读者不得穿走路有声音的拖鞋、金属钉鞋、硬底高跟鞋等可能影响他人的鞋类入馆。
第四条 保护馆内公共财物。不得随意涂画、刻画、搬移、挪用、破坏本馆书刊和家具设备。
第五条 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在馆内朗读、喧哗、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第六条 保持馆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及乱扔纸屑、果皮、饮料瓶等,严禁在馆内用餐。
第七条 保持馆内安全。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影响图书馆公共秩序、给读者带来安全隐患的违禁物品,如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枪械(包括弹药、管制刀具等)和各类宠物入馆;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自接装电源插排,如有发现作没收处理;除突发情况外,严禁随意触碰馆内任何消防设施,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事故者,追究责任。如遇紧急情况,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有秩序地安全撤离。
第八条 如遇出入口门禁报警,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九条 妥善保管好自身贵重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第十条 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工作人员共同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