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22浏览次数:38
各位读者:
寒假前(1月15日)到期的图书必须在放假前归还,寒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必须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归还,否则系统将自动从超期日起计算罚款。 请读者相互告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