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科研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录入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06浏览次数:1844

各单位:

为了解学校科研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加强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督促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科研处定于2013年11月12日—12月10日对学校各级立项科研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一)课题负责人自查、所在单位检查时间:11月12日—28日;
(二)科研处检查时间:12月1日—10日。
二、检查对象
2011年以来立项的省级、市级、横向和校级科研课题(具体见附件1)。已结项和已经报送结题申请的不在检查范围内。
三、检查内容
(一)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及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四、具体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须按立项任务要求检查其课题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
(二)课题负责人应按照立项时确定的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改。如更改,须按要求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经科研处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变更。
(三)按照课题立项时预定的目标和进度,扎实完成阶段性工作,经费使用合理的,视为中期检查合格。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不合格:1.项目负责人离岗半年以上;2.没有按计划完成阶段性工作;3.课题工作无故停止;4.科研经费使用不当等。
(四)对于检查合格的课题,科研处及时启动课题后续费用的下拨;对于不按要求进行中期检查的、检查不合格不能按期整改或整改无效的课题,暂停后续费用的拨付。
请各单位于2013年11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自查材料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angoukeyan@sina.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春福,电话:22245525。
 
 
 
科研处
2013年11月6日
时间:Nov 6, 2013 11:13:00 AM   

录入者: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