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海燕、文佑云分别荣获“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录入者:新闻中心李阳发布时间:2025-09-19浏览次数:20

本网讯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表彰特级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和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报》,在全省范围内表彰1675南粤优秀教师170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其中,我校管理学院吴海燕教授凭借卓越的教学与科研表现,荣获南粤优秀教师称号;文佑云教授则以突出的教育管理成效与专业引领作用,获得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再添荣光。

吴海燕教授为我校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现任会计系主任。她深耕教学与科研领域,主持的“中级财务会计I”获评省级一流课程,深度参与的“基础会计”入选国家级一流课程;主持或参与省级教科研项目10余项,主编教材多部,发表论文20余篇。文佑云教授长期从事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现任管理学院执行院长。她肩负多项重要职责,是会计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基础会计》国家级一流课程等平台的负责人。曾获南国商学院“首届十佳授课教师”、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等荣誉,科研与教学成果丰硕,主持教科研课题15项(含6项省部级课题),发表教科研论文30余篇。 

此次两位老师的推选,严格遵循《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牵头组织,历经个人报名、教学单位审核推荐、教师发展中心资格复核、校候选人工作委员会评选、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及全校公示等多环节层层筛选,最终确定推荐人选,确保了评选的公平性、公正性与权威性。

“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教育工作者的省级最高荣誉之一,表彰范围覆盖幼儿园、中小学、高校、职业院校等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此次我校两位老师同时获评,既是对她们个人深耕教育领域、践行育人使命的高度肯定,更是广东省教育主管部门对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成果、教育教学质量与办学水平的充分认可。截至目前,我校已累计推选5名教师获南粤优秀教师称号,而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则为我校首次斩获。(教师发展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