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外语等级(水平)考试专项奖励办法》(南国〔2022〕148号)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外语等级(水平)考试成绩,均可申请奖励。若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外语水平考试,离校前考试成绩未公布的,该生在该考试结束后1年内仍可持考试有效成绩来校进行奖励申请,取得同语种更高级别证书的,学校按照同语种考试成绩等级奖励标准补足差额部分”。经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决定对张智杰等143名达到奖励标准的学生进行奖励。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共3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并留下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联系人:刘茗雪;电话:22245806;地址:行政楼212室。
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外语等级(水平)考试专项奖励获奖名单公示.pdf
教务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