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学校颁发《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录入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29浏览次数:2007

  日前,学校颁发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校园安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指出“全体教职工都是安全工作者”。现就有关条文进行解读。

 
  问:“校园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答:规定所指安全,包括校园范围内的道路交通、食品卫生、危险品、消防、生产、校内设施(宿舍、教学设施等)、集体活动、健康卫生等涉及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问:校园安全的负责人和工作者是谁?
 
  答: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工都是安全工作者。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问: 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一)及时发现并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二)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强化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形成长期有效的安全保障机制。
 
 
  问:校内各单位对校园安全管理负有哪些具体责任?
 
  答:(一)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安全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校内其他单位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二)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学生安全教育、身体健康排查、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及心理健康咨询、辅导,负责对学生社团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三)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负责出国(境)留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和境外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来校留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教务处:负责学生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制度建设和监管工作。
  (五)保卫处:负责校园道路交通、消防、校园治安安全,以及重大集会、晚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师生人身安全;负责校内湖泊安全;负责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
  (六)总务处:负责校园环境卫生、防汛防风等安全;负责学生宿舍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的安全;负责防病防疫、食品卫生等安全。
  (七)基建办:负责校内建筑物及其设备设施、校园道路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建筑工地安全。
  (八)公共课教学部:负责体育活动、体育器材和活动场馆(含全民健身场地)等安全。
  (九)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实验用危险品管理、实验室设施设备等安全。
  (十)车队:负责学校车辆运行的安全。
  (十一)其他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问:校园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一)交通安全教育。
  (二)消防安全教育。
  (三)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四)防盗、防骗、防抢、防伤害教育。
  (五)用电安全教育。
  (六)预防、应对自然灾害教育。
  (七)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八)体育运动安全教育。
  (九)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问:学校安全日是哪一天?
 
  答: 每年9月19日为学校安全日。
 
 
  问:出现安全事故后,如何追究责任?
 
  答: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人员以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学校教职工违纪处分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执行本规定不到位,或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的。
  (二)未按本规定要求开展工作,造成安全事故的。
  (三)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延迟报告的。
  (四)对事故未及时组织处理或阻碍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时间:Oct 29, 2015 4:58:00 PM   

录入者: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