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办高校年度检查表公示

录入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21浏览次数:2294

指标内容
自检
(是/否)
核查
(是/否)
终评
(是/否)
必达指标
1.符合《普通高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各项要求,没有被教育部列入限制招生名单;
 
 
2.办学管理规范,学校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在办学过程中没有因出现其他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处理的情形;
 
 
3. 学校积极启动资产过户工作,并有部分或全部资产过户到学校名下,且手续齐全、完整;
 
 
4.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法为教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拖欠教职工工资的情形;
 
 
5.安全工作落实,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6.收入支出情况或资金流动情况、财务核算、财务报告、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合理合法
 
 
一般指标
1.学校重大事项变更及时报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核准;
 
 
2.学校决策机构及其成员依照法定程序决策重大事项;
 
 
3.依法保障校长履行职权,没有违反规定、约定解除校长职务的情形;
 
 
4.依法依规收费,没有违规收费的情形;
 
 
5.按规定提取学费收入用于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执行国家资助政策。
 
 

 
上表公示期间为 2014 4 21日至 2014 4 27日,公示方式为:学校网站、公告栏
时间:Apr 21, 2014 4:15:00 PM   

录入者: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