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现将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六)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7日(星期一)补休。4月8日(星期二)开始上班、上课。
二、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需要值班的单位要做好值班安排。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2014年3月18日
时间:Mar 18, 2014 8:48:00 AM
录入者: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