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研究百题(第二期)征文活动的通知

录入者:宣传科-李阳发布时间:2014-01-09浏览次数:329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国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教学研究水平,提升教学质量,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同意,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分教指导委员会和高等教育出版社《思想理论教育导刊》编辑部决定组织开展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研究百题(第二期)征文活动。现将我校征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国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
  二、稿件形式
  教学研究论文
  三、征文要求
  1. 论文选题主要围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研究百题指南(第二期)》拟定(详见附件)。
  2. 论文应主题鲜明、观点正确,紧密结合教学,体现思想性、学术性、创新性和应用性,字数不超过5000字,300字以内的内容提要,未公开发表过。参考文献统一用尾注格式,并严格核对所引用原文,准确注明出处。
  3.文末务必提供作者简介(姓名、单位、职称、研究方向)、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
  4.论文务请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秘书处将对所有论文进行学术规范检测。
  四、征文评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分教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将评出一、二等奖和优秀奖,一、二等奖论文将择优在《思想理论教育导刊》上发表,并汇编成册出版。优秀奖论文将登载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研究网上(http://jckjyw.cufe.edu.cn/),进行在线交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分委会将于评审结束后择时举办获奖作者交流研讨会。
  五、交稿方式及时间要求
请于2014年5月1日前将征文以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到ngyb2006@163.com,文档名称及邮件主题格式均为“作者姓名-论文题目-作者单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2014年1月9日
时间:Jan 9, 2014 4:32:00 PM   

录入者: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