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科研处现组织2013年度教学科研论文奖励,为顺利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及时间要求
1.申请论文奖励的教职员工于12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教学科研论文原件一份。
2.各单位按我校《教学研究、学术研究论文奖励条例(修订)》(南商[2013]71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部门上交教学科研论文进行初审,并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学科研论文登记表》(见附件),已获得过学校奖励的论文不得再做统计。
3.各单位于 12 月18日前将论文原件及统计的论文登记表,统一报送科研处(行政楼205)(《登记表》电子版发至nanguokeyan@sina.cn,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4.科研处对各部门上交的教学科研论文进行复查,审核,提交学校领导审定。
二、论文奖励标准
2013年度教学科研论文奖励标准按照学校《教学研究、学术研究论文奖励条例(修订)》(南商[2013]7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王春福,电话:22245525
科研处
2013年11月29日
时间:Nov 29, 2013 3:17:00 PM
录入者: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