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录入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04浏览次数:4358

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2013年6月底,我校将有1888名本科毕业生毕业离校。为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将《201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表》(附件1)印发给你们,同时,将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通力协作,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
一、开展毕业生教育工作
(一)加强对毕业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各系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毕业生教育工作,勉励毕业生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奋发图强,争创佳绩,教育和动员毕业生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毕业生服务工作。毕业班辅导员要深入毕业生宿舍和班级,了解毕业生实际困难,及时发现、反映、解决问题。要特别关注双困生的思想和心理状况,引导其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就业。

(二)组织开展“见证成长,感恩母校”主题教育活动,教育毕业生感恩师情、珍惜友谊,进一步树立“今天我以母校为荣,明天母校以我为荣”的观念;开展“带走知识,留下爱心”的捐赠活动;开展“我为母校献一策”的建言活动;通过报刊、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宣传优秀毕业生和先进毕业班集体事迹,营造浓厚的毕业氛围。
(三)开展毕业生诚信教育。加强毕业生的社会公德与诚信教育。在有贷款的学生中开展“国家为我分忧,我为国家守信”的诚信教育活动,教育学生离校后认真履行贷款协议。
二、毕业生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一)各系根据招生就业办公室《关于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后期安排的通知》编制就业方案,同时,要及时、准确的在省就业指导中心指定的系统中填报本系毕业生的就业信息。
(二)做好毕业生档案资料的收集与存档工作。
毕业生档案中需装载的资料有:《学籍卡》、《学业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存根》、党(团)员档案、《体检表》、评优奖状复印件等。
1.《学籍卡》和《学业成绩表》由教务处移交给学生处装档。
2.《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报到证存根》(白色联)由各系收集,并按照班级、学号整理好后到学生处进行装档。      
3. 党员档案由各党支部汇总后移交给学生处。
4. 团员档案由各团支部汇总后移交给学生处。
5. 学生的奖惩材料由学生处负责整理并装档。
6. 《体检表》由毕业班辅导员到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领取、整理并负责装档。
7. 以上工作须在6月24日(星期一)前完成。
(三)教务处要在6月16日前将不能如期毕业的学生名单交到招生就业办公室,以便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核对签发报到证。
(四)6月16日前,教务处将毕业生名册、财务处将毕业生欠费学生名单、图书馆将未还清书籍学生的名单发到各系。各系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五)财务处要及时将学生欠费情况和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通报学生处、教务处。学生处要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各系,由各系开展催缴工作。教务处、各系要全力配合做好毕业生欠费的催缴工作及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工作。
三、离校手续的办理
(一)离校手续办理时间为6月21日。学生凭《2013届毕业生离校清单》(附件2)到相应的部门办理。(已审核完成的部门可直接通过)
(二)毕业生学生证由各系回收,学生证加盖“注销”字样后由学生本人留存。学生证丢失的,学生本人需到学生处登记,凭“丢失证明”办理离校手续。各系要在6月21日前将本系学生证注销名单交到学生处。
(三)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按照保卫处《关于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办理。
(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签发:
1.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有接收函的同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的派遣地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注明的单位地址。
2.未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已签
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没有接收函的同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的派遣地为学生生源地的省、市、自治区所指定的毕业生档案关系接收部门。
3.6月20日是各系补报毕业生就业方案和领取报到证的时间。各系可以在此期间继续在网上报批毕业生就业方案。省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我校补报的信息补签发报到证和编写就业方案,该批毕业生的报到证在7月初领取。
(五)各系、部门要本着“对学生负责、为学生服务”的理念,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及时、高效、稳妥地办理好毕业生离校相关手续,要做到“人在岗、服务好、效率高”,对毕业生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出现问题要及时解决或反映。
四、其他事项
(一)各系毕业生教育、离校工作根据学校总体安排自行组织。学校有关部门要做好支持与服务工作。
(二)要高度重视毕业典礼对激发学生爱校热情的重要作用,通过毕业典礼营造热烈、感人的离校氛围。各系要尽量动员毕业生参加毕业典礼,并在6月10日前将参加毕业典礼学生的人数报学生处。
(三)各系可按照隆重热烈、安全简朴的原则,组织毕业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毕业纪念活动和欢送会,让毕业生感受学校的温暖并留下美好回忆。各系如举行毕业聚餐,要在聚餐过程中注意学生的异常行为,防止酗酒闹事等事件的发生。
(四)毕业生离校后,如需了解就业信息或有其他疑难问题,可到学校就业网查询,也可咨询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22245822。
(五)各系要高度重视做好2013届毕业生校友库建设工作,按时完成《2013届毕业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的填写和上报工作。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2013年6月4日
时间:Jun 4, 2013 3:03:00 PM   

录入者: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