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谭晓惠) 日前,学校通过对申请学生的书面申请进行多重审核和对受资助学生家庭进行随访,决定对36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总金额共计113,085.00元。每个学生至少能获3000元资助。
经调查,申请困难补助的36名学生思想积极向上,生活朴素,学习成绩良好。其中,24人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23人获得国家助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通过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了解核实详细情况,报系党总支书记、主任审查,由学生处汇总并召开座谈会逐一核实,确认情况属实,学校将对申请者给予补助。
参照国家助学金设立的标准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对每生3,000.00元的标准实施一次性困难补助。一次性困难补助用于学生学杂费及生活费的补贴。欠费学生以补缴学杂费的形式发放,已交清学费学生以用于缴交下一学年学杂费的形式发放。
学生处处长杨林表示,资助育人并非“慈善资助”与“金钱资助”。“我们希望以此引导教育学生,力争实现四个结合。一是自强自立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二是诚信教育与国家助学贷款相结合;三是知校爱校、感恩教育与社会公益相结合;四是创新教育与成长成才相结合,重点突出育人的功能。”
时间:May 22, 2013 4:22:00 PM
录入者:陈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