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与日本神户创志学园合作约定及学院《学生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我院和日本神户创志学园 (环太平洋大学)拟于最近举行为期一年的留学项目的入学考试,成绩合格者将于2013年9月赴日参加硕士预科班学习(简称3+1+X,简称4+1+X)。在日本学习期间由该大学颁发相关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我院承认在日本所选学的学分,在留学的同时,完成我院毕业论文并答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我院的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通过在该预科班的学习,将有可能考入日本有名的大学继续攻读硕士课程。我院06级毕业生6名,07级1名,08级2名曾在该学院学习,已经全部被日本大阪大学、神户大学、大阪府立大学、法政大学等录取。
一、报名对象:我院在籍2010级学生及历届毕业生(含2009级)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5月10日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一定的日语或英语基础,能较好地完成所选修的全外文课程的学习。
2.综合素质良好,自愿遵守南国学院出国留学相关管理规定(详情请见附件1),前往留学学校及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
3.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家长(或抚养人)同意,能承担在国外学习期间由个人承担的必要开支。
4.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5.身心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及环境适应能力。
三、申请材料
1.学校初选须提交的材料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一份(附件1.4,双面打印)
(2)中、日文个人简历各一份
(3)中文个人陈述(结合拟申请的项目说明申请理由、本人性格特点、自身发展规划、学习计划、拟达到的目的等,A4纸不超过3页)一份。
(4)历年成绩单(盖有学院教务处公章)一份
(5)外语水平相关证明(复印件)一份
(6)《学生国(境)外学习项目选拔推荐表》(附件2,由学生所在系汇总学生材料后统一出具)
(7) 如需申请资助,需提供相关的《资助申请书》及困难证明材料等
2.学校初选通过后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拟前往海外院校要求提交的各类申请材料
(2)《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协议书》、《学生声明》、《亲属声明》
(3)签证材料
以上各材料复印件需在获得签证后递交到国际教育部办公室(行政楼303室)
四、“百万留学基金”资助申请
学院计划通过“百万留学基金”全额资助、半额资助及生活补贴等方式资助若干名学生赴该校学习。家庭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我院在籍学生可申请资助。申请人需提供《资助申请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其他困难证明材料。
五、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
序号 | 内 容 | 执行单位 | 时间 | 地点 |
1 | 学生提交初选所需申请材料及系里出具的推荐意见(附件2)汇总,交至国际教育部尹向红老师 | 各系、国际教育部 | 5月10日 | 行政楼303室 |
2 | 国际教育部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 国际教育部 | 5月13日 | 行政楼303室 |
3 | 国际教育部统一组织学生考试 | 国际教育部、外方学院 | 由外方学院安排 | 待定 |
4 | 校内面试 | 国际教育部 | 待定 | 待定 |
5 | 公示考试合格者名单 | 国际教育部 | 待定 | 学校网站 |
6 | 考试通过的学生提交全套合格申请材料至国际教育部,统一寄送外方学校 | 申请人、国际教育部 | 待定 | 行政楼303室 |
六、咨询方式
详情可咨询柴乾生老师、尹向红老师;咨询电话:020-22245830(尹老师),13312867208(柴老师), 13726827878(柴老师);邮箱:2633672263@qq.com
附件1.出国前学生须知文件及表格
附件3. 日本神户创志学院简介及相关申请表格
国际教育部
2013年4月24日
时间:Apr 24, 2013 4:03:00 PM
录入者:魏晖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