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广东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2013年学科建设专项资金主要资助符合我校申报条件的有以下项目:科技创新项目、教育科学重大项目、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二、申报形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网址(http://202.116.224.17),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至25日。具体申报流程详见“2013年学科建设资金项目网上申报流程”(附件1)。
三、各类项目的申报范围和要求
依据《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04〕145号)和各类项目的具体管理办法要求,各类项目的申报范围和要求如下:
(一)科技创新项目。
1.申报范围:广东省内普通本科院校。
2.申报要求:
(1)项目面向全省本科以上普通高校在编在岗教师和科研工作者,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项目研究工作。研究队伍结构合理、稳定,科研业绩优秀。
(2)申请项目要求研究内容紧跟科技前沿热点,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需要,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3)已获得国家或省科技项目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请人如有在研的教育厅科研项目,不得再申请新的项目。
(4)申报项目经评审确定立项资助的,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8万元的资助经费,项目所在高校须给予不少于1:1的经费配套。部属高校立项经费资助额度为省属高校的一半,项目所需其余经费请所在学校配套解决。
(5)科技创新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3.申报限额: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可申报10个项目;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可申报8个项目;一般高校可申报5个项目。
4.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9)一式1份(原件)、《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1份,并由系统自动生成《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
(二)教育科研重大项目。
1.申报范围
教育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面向省内各高等院校和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2.申报条件
(1)教育科研重大项目应按照《2013年广东省教育科研重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4)所列示的课题进行选题论证。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主攻方向,论证严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可行。
(2)学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声望,学术梯队结构合理,且具有较雄厚的研究基础,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充分的资料准备与合作精神,学术带头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
(3)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鼓励跨学科、跨学校和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与教育行政部门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4)项目主持人要实事求是地确定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提倡以研究咨询报告作为成果形式。
(5)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凡承担我厅重点、重大项目尚未结项的主持人一律不得申请。按规定予以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未满三年也不得申请。
(6)申报项目经评审确定立项资助的,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经费,项目所在高校须给予不少于1:1的经费配套。
3.申报限额:本科高校和省级以上示范建设高职院校每校限申报1项。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可申报2项。部分在教育学方面研究基础好、实力强的高校可适当增加申报限额(另行通知)。
4.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5)一式1份(原件)、《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1份,并由系统自动生成《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三)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1.申报范围:全省普通高校(含高职高专院校)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要紧密结合当前我省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和后国际金融危机下所面临的挑战、机遇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研究。基础研究要注重理论前瞻性,应用研究要注重社会服务性。
(2)本年度增设科研管理专项,申报对象面向全省高校中青年科研管理人员,主要资助科研管理人员针对当前高校科研管理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系统研究。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重点资助与“2011计划”、“四重”建设、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等有关的问题研究。
(3)申报项目经评审确定立项资助的,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3万元的资助经费,项目所在高校须给予不少于1:1的经费配套。
(4)申请人如有在研的教育厅科研项目,不得再申请新的项目。
3.申报限额: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含建硕单位)可申报4个项目;一般高校可申报2个项目。科研管理专项不占用以上名额,每校限报1项。
4.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16)一式1份(原件)、《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1份,并由系统自动生成《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四)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育苗工程)项目。
1.申报范围:面向全省省属、市属本科以上普通高校在岗、正式青年教师和科研工作者,部属院校不纳入此申报范围。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2.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2)申报项目经评审确定立项资助的,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3万元的资助经费,项目所在高校须给予不少于1:1的经费配套。
(3)项目起始时间统一为2014年1月,一般在2年内完成。
3.申报限额:本次申报依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申报指标根据学校层次、规模、学科特点,结合历年该项目的中后期管理情况确定,详见附件19。
4.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分自然科学版和人文社科版,附件17、附18)一式1份(原件),《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1份,并由系统自动生成《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汇总表》(分自然科学版和人文社科版)一式1份。
四、材料报送
请按要求提供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由科研处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3年4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春福,电话:020-22245525。
本通知所有附件不随文下发,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02.116.224.17)下载。
科研处
2013年4月19日
时间:Apr 19, 2013 9:22:00 AM
录入者: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