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院关于学术讲座(报告)的相关规定,请各单位将本学期计划安排的学术讲座(报告),按要求填好表格,于2013年3月18日之前交至科研处(纸质版交至行政楼205室,电子版发送至893066023@qq.com。
同时请上学期未上交讲座(报告)完成情况汇总表和相关讲座详细材料的单位一并提交以上材料,以免影响本学期本单位学术讲座计划的审批。
各单位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王春福 电话:22245525。
科研处
2013年3月4日
时间:Mar 5, 2013 9:37:00 AM
录入者: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