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露天停车场收费问题的复函》(穗价函【2012】263号),学院决定,自2012年6月15日起,对校内停车场所停车辆收取保管服务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进入校园停放超过15分钟的非本院教职工的车辆(小车),每小时收费1.5元/辆,12小时内收费4.5元/辆(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时,送新生报到的家长在校园内停放车辆不收费),过夜车辆收费4.5元/辆。
二、承包学院饭堂、工程及其他物业的非教职工人员,在校园内长期停放车辆,每月收费200元/辆,每年收费2000元/辆;货车每月收费300元/辆,每年收费3000元/辆。
三、在读学生在校园内停放车辆,每周收费45元/辆,每月收费150元/辆。
四、需要在校内停车场长期停车的,车主可于2012年10月15日至25日到到保卫处办理《南国商学院校园停车年(月)卡》。
五、凡是没有办理《南国商学院校园停车年(月)卡》或《机动车辆出入证》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必须在入校门时领取《机动车辆入校单》,凭《机动车辆入校单》在校内停放车辆。离校时必须主动出示《机动车辆入校单》,接受查验并交付相应的停车费用。
六、机动车辆在校内停放时必须锁好车门,落实防盗措施,如发生车内财物丢失或者车辆被盗等情况,学院概不负责。
七、停车场收费的票据和经费核算由财务处负责管理。
八、停车场由保卫处负责管理和执行停车收费。
九、本通知从2012年10月15日起开始执行。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二○一二年十月十三日
时间:Oct 12, 2012 3:03:00 PM
录入者:陈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