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学院第五批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经各系(部)申报,学术委员会评审,并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准予立项。立项项目的资助与管理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南国院〔2011〕18号)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时间:Sep 27, 2011 3:56:00 PM
录入者:常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