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传播学院党总支党支部书记 工作例会制度

发布者:文传学院-李明杰发布时间:2026-04-27浏览次数:30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建设让学校党委放心、让师生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是学习贯彻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的重要形式,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学校中心工作。

       第三条  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每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四条  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参会人员包括:党总支、党支部书记。

       第五条  学院党总支书记是会议召集人,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会议主题,主持会议等。书记因故无法参加会议时,可委托组织委员暂时代行职责。

       第六条  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布置近期党建工作任务;组织交流支部工作经验、研讨支部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参观活动等。

       第七条  每次例会由学院党总支工作人员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通知到参会人员,并做好会议记录和会务工作。

       第八条  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准时参加会议。因故无法参会的,应事先向学院党总支请假,经批准后,可委托支部委员参会。

       第九条  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安排的具体工作和作出的决议,各党支部应及时贯彻落实。

       第十条  本制度由文化与传播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文化与传播学院党总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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