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的安排,学校近期开展2020级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以下简称专业分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对象
1.2020级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
2.2020级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3.2020级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4.2020级工商管理类I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5.2020级工商管理类II类(含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专业)
6.2020级经管复合型人才创新班(管理)
7.2020级经管复合型人才创新班(经济)
二、专业分流原则
1.社会需求与学科专业发展相结合。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专业布局及办学规模,分流后每个专业人数不低于30人。
2.尊重意愿与成绩择优相结合。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学生学业成绩、综合表现等。
3.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相结合。专业大类分流工作的细则、标准、程序和结果都公开,确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专业分流依据
1.学生志愿。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生涯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按要求填报分流志愿。
2.学业成绩。截止分流前,学生按人才培养方案修读的所有课程成绩的总平均学分绩点是分流的主要依据。学院可根据本院情况对学生成绩做具体要求。
3.学术特长。学生拥有某专业领域的学术特长,可作为报读该专业的优先录取条件。
四、专业分流工作程序
1.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学院分流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明确大类内各专业分流人数及班级设置计划,并在4月30日前将《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及《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班级设置汇总表》(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43477974@qq.com。
2.宣传动员、指导。学院通过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专业分流实施细则以及各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指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3.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学院根据专业分流细则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4.确定专业分流名单、公示结果。学院根据专业分流细则及学生志愿,在5月20日前确定学生专业分流名单,经学院分流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在本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由学院负责受理。
5.专业分流结果报送。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6月2日前将《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结果名单表》(附件2)报教务处。
联系人:陈金山 联系电话:020-22245136
点击下载附件:关于开展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通知(4月13日).docx
1.2022年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班级设置汇总表
2.2022年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结果名单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