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定于11月2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教学单位切实组织实施。
一、评价对象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
二、评价时间
11月26日(周二)—12月6日(周五)。
三、评价方式
学生使用手机或电脑,在浏览器中输入http://xk.gwng.edu.cn/, 登陆“个人账号及密码”,进入“教学质量评价”,逐一对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学生个人登录密码格式:
格式1:使用校外网络或手机4G评教的,请输入校外的登陆密码。(忘记密码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我在南商”→“个人信息”→“教务密码”取得。)
格式2:使用校园WIFI或宿舍电脑评教的,默认密码是身份证后六位。(忘记密码可到实验楼201网络中心办公室找杨喆老师取得密码。)
四、有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组织2016、2017、2018、2019级学生全员评价,并做好学生评教前的动员工作,及时将评价时间、方式及评价指导等通知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评教的参与度,确保评教结果的客观性。
五、注意事项
对于部分课程有多名教师任教的情况,评教时需要通过“课程类型”选项,选择“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分别对多位任课老师进行评教:(操作步骤见附件2);
1.《基础法语(3)》(18法语1、2班);
2.《高级德语(1)》(17德语1、2班)、《基础德语(1)》(19德语1、2班)、《基础德语(3)》(18德语1、2班);
3.《基础俄语(1)》(19俄语1、2班)、《基础俄语(3)》(18俄语1、2班);
4.《基础葡萄牙语(3)》(18葡萄牙语)、《基础葡萄牙语(1)》(19葡萄牙语);
5.《基础西班牙语(3)》(18西班牙语1、2、3、4班)、《高级西班牙语(1)》(17西班牙语1、2、3班);
6.《基础阿拉伯语(3)》(18阿拉伯语);
7.《基础泰语(1)》(19泰语)、《基础泰语(3)》(18泰语);
学生评教工作结束后,评教系统会分别去除每门课程分数的前后10%,自动统计出各门课程任课教师的分数。
六、其他事项
各教学单位在组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研评估科联系。
本文除正文外,其他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中查阅、下载。
联系人:李森森、周秘 联系电话:2224561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教务处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