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关于选拔2010年赴日本札幌大学孔子学院研修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7-16浏览次数:1785

东方语言文化系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选派学生出国留学(研修)和交换学习暂行规定》(附件一)及我院与日本札幌大学孔子学院签署的合作协议,学院拟选派东语系部分学生赴日本札幌大学孔子学院研修学习六个月。现将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必须满足的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2.   派出时为具有我院学籍的07级和08级学生;
3.   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优秀,专科生按照学业考试及综合测评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本科生按照学业考试及综合测评第一学期至第六学期的排名依次选取
4.   满足研修的语言要求;能较好地完成所选修的全外文课程的学习;并符合研修规定的其他选派条件;
5.   自愿遵守研修生相关管理规定以及拟前往地区和学校的管理规定,并愿意服从学校的组织安排;
6.   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有良好沟通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和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7.   对前往学校有基本了解,有明确的学习方向及个人发展规划。
 
 
二、申请材料
1.   学校初选时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国(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附件二)一份
(2)中、日文个人简历各一份
(3)中文个人陈述(结合拟申请的研修项目说明申请理由、本人性格特点、
自身发展规划、研修学习计划、拟达到的目的等,A4纸不超过3页)一份。
(4)历年成绩单(附学分绩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盖有学院教务处公章)一份
(5)外语水平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学校初选通过后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拟前往海外院校要求提交的各类申请材料
(2)家长书面同意函
(3)按要求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

序号
内 容
执行单位
时间
1
学院发布遴选通知和院校信息
国际交流中心
5月26日
2
学生提交初选所需申请材料至东语系审核
东语系
5月27日
3
东语系将合格的申请材料及出具的推荐意见和推荐排序表(附件三)汇总至国际交流中心
东语系、国际交流中心
5月28日
4
国际交流中心组织评审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
国际交流中心
5月28日
5
国际交流中心统一组织面试
国际交流中心
5月31日
6
公布初选录取名单
国际交流中心
6月1日
7
正式启动申请程序,通过初选的学生提交全套合格申请材料至国际交流中心,统一寄送外方学校。
申请人、国际交流中心
6月2日

 
五、咨询电话
国际交流中心:张老师 22245452
 
 
 
国际交流中心
2010年5月26日
时间:Jul 16, 2011 11:2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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