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刘宏超发布时间:2023-02-27浏览次数:13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要求,各项目在实施前需开展开题论证工作,经论证后的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等将作为结题验收时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论证对象

   2022年立项的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

二、开题论证内容

   对项目建设目标与内容建设措施预期成果与成效、经费使用计划等进行科学论证。

三、开题论证组织

1. 开题论证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开题论证专家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且至少有三分之一来自外校如专家组5人,其中2名校外专家;如专家组7人,其中3名校外专家),校外专家不能全部来源于母体学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且不得为项目组成员专家的工作经历、专业背景、学术专长要与项目自身性质、所在学科、研究内容等密切关联。或相近学科的项目建议联合组织开题论证

2. 经费资助标准详见附件1,各项目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建设需求,建设进度科学、合理的做好经费预算。

四、其他

1. 2023330日前请各单位将开题论证通过的《开题报告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项目报送至实践教学科,其他项目报送至教研评估科,电子版以“xx学院2022年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开题论证”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2. 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名称、建设内容(任务)、建设目标、建设周期、主要负责人、预期成果等发生重大变更的,需由时任项目负责人在发生变更后及时提出,经学校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学校正式上报省厅说明原因,并附相关材料,擅自变更上述事项的,验收评定时列为不通过;项目结题前6个月内,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建设目标或预期成果等。

3.项目开题论证评审费在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评审费发放标准为校外专家1500/人次;校内专家75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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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评估科联系人:李捷、郑晶,电话:22245610,邮箱:gwngjwc5610@163.com

实践教学科联系人:赵敏、麦少苇,电话:22245806,邮箱:1013315291@qq.com


附件1-5.rar

1. 2022年立项建设的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名单

2. 2022年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开题报告书

3.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国〔2017180号)

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学论证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南国〔2017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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