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质量工程、一流课程以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刘宏超发布时间:2022-09-14浏览次数:104

各教学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质量工程、一流课程以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和2020年立项的校级一流课程、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组成员变更情况及原因等。

2.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阶段性成果的基本内容、形式、实践运用情况、获奖情况、宣传与推广等。

3.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使用效率和执行进度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中期检查采用项目负责人自查、项目所在单位审核、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1.项目负责人自查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中的实施方案、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等认真进行自查,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2.所在单位审核

项目所在单位对参加检查的项目进行审核,详细了解每个项目的研究情况和遇到的困难等,并提出审核意见。

3.学校专家评审

对学院审核通过的项目,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1.各项目所在单位要认真组织好中期检查工作,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成果,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2.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视同自动终止项目建设,予以撤项。

3.有特殊情况未完成建设的项目,应详细说明原因、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5),经批准最多可延长建设期1年。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不再接受延期申请。原则上,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受理延期申请。

4.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划拨中期建设经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暂缓划拨中期建设经费,依据专家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后再次参加中期检查。

5.材料提交时间:1012日前,请各教学单位提交各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佐证材料(包括项目研究进展、中期建设成果等证明材料,需配备目录,只提供电子版);每个项目单独建立文件夹后再统一打包发至邮箱gwngjwc5610@163.com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主页中查阅、下载。

教学团队、教改项目、一流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联系人:刘宏超、郑晶,联系电话:22245610 

产业学院项目:联系人:赵敏、麦少苇,联系电话:22245806 

 

附件:(见教务处网站 “通知公告”栏)

1. 2022年半年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2. 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 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4. 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5校级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6. 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教务处

                                       2022年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