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刘宏超发布时间:2022-03-25浏览次数:185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要求,各项目在实施前需开展开题论证工作,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等将作为结题验收时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论证对象

  2021年立项的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

  二、开题论证内容

  对项目建设目标、建设举措、预期成果、建设进度安排、经费使用计划等进行科学论证。

  三、开题论证组织

1. 开题论证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开题论证专家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且至少有三分之一来自外校(单位);专家组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工作经历、专业背景、学术专长要与项目研究领域、所在学科、研究内容等密切关联

2. 经费资助标准详见附件1,各项目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建设需求,建设进度科学、合理的做好经费预算。

  四、其他

1. 2022428日前请各单位将开题论证通过的《开题报告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研评估科,电子版以“xx学院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开题论证”命名,发送至邮箱gwngjwc5610@163.com

2. 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名称、建设内容(任务)、建设目标、建设周期、主要负责人、预期成果等发生重大变更的,需由时任项目负责人在发生变更后及时提出,经学校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学校正式上报省厅说明原因,并附相关材料,擅自变更上述事项的,验收评定时列为不通过;原则上,项目结题前6个月内,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建设目标或预期成果等。


   本文不印发,请从教务处主页中查阅、下载。

   课程教研室项目、教改项目联系人:李捷、郑晶    电话:22245610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联系人:赵敏、麦少苇      电话:22245806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rar

1. 2021年立项建设的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名单

2. 2021年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开题报告书

3.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国〔2017180号)

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学论证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南国〔201723号)

6. 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教务处

202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