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0年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及开展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徐燕萍发布时间:2021-03-03浏览次数:628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于近期公布了2020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各项目应按实施计划开展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1.  各项目按申报书中设定的实施计划,高质量进行项目建设。

2.  为保证项目建设的延续性,原则上,各类项目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不得大幅变更研究内容、研究方向或预期成果等;不得拖延项目建设进程。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项目变更的,须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前至少6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学校正式发函报省教育厅。

3.  对擅自变更上述内容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验收评定时列为不通过并取消项目负责人2年内同类型项目的申报资格;教改项目将视情予以撤销或终止项目研究,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内省教改项目的申报资格,并核减学校下一轮教改项目推荐数额。

二、项目经费资助标准及使用

1.  经费资助标准:详见附件1

2.  各项目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国〔2017180号)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国〔20181号)文件使用项目经费。

三、开题论证工作

1.开题论证对象:2020年立项的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2.开题论证内容:对项目建设目标、建设举措、预期成果、建设进度安排、经费使用计划等进行科学论证。

3.论证组织:项目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论证评审。论证专家应不少于5人,除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外其他项目论证专家至少有三分之一来自外校。专家的工作经历、专业背景、学术专长要与项目自身性质、所在学科、研究内容等密切关联。

4.时间、材料要求:2021330日前,各单位将论证通过的《开题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研评估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wngjwc5610@163.com

 

5.特别注意:论证后的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等将作为结题验收的依据请各教学单位、项目负责人认真组织此项工作。开题论证专家评审费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学论证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南国201723)发放。

四、其他

本文除附件1外,其他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主页中查阅、下载。

联系人:李捷、徐燕萍    电话:22245610

 

附件:(见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栏)

附件1-8:关于开展2020年立项的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rar

1. 2020年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2. 2020年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开题报告书

3.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4.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国〔2017180号)

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国〔20181号)

7.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学论证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南国201723

8.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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