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立项教改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05浏览次数:362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推进“质量工程”建设,按计划完成各类建设项目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将对2011年已立项建设的教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1.本次应结项验收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共45项(附件1)。
2.有特殊情况未完成建设者,可填写《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经批准最多可延长建设期1年。如未提交结项申请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将做撤销处理。
二、检查验收方式和要求
1.检查验收方式。采取项目自查、学校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项目自查:各项目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填写项目结项验收表(附件3),提供成果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论著等复印件)。
3.学校评审:根据各项目自查情况,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检查验收结果
学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验收的项目作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等四类验收结论。
对暂缓通过的验收项目,依据专家组提出的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后再次验收;如仍不能通过检查验收者,取消校级建设项目称号;对不予通过的检查验收项目,直接取消校级建设项目称号。
四、其他事项
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16日前完成项目自查,并提交结项材料(结项验收表和成果材料,一式5份,A4双面打印)至教务处教研评估科,电子版发至邮箱780604895@qq.com。
本文除正文及附件1外,其他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主页中查阅、下载。
联系人:李捷   电话:22245811
 
附件:1.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到期应结项项目一览表
      2.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教务处
                             2014年   5  月  5  日
时间:May 5, 2014 3:17:00 PM   

录入者: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