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8浏览次数:1205

 

各系(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9号)(见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广东省高 “质量工程”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推荐名额
本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包括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教材、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试点学院等。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不在本次项目推荐范围之内。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质量工程建设内容,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我校推荐限额为7个,学校将结合“创新强校工程”规划、项目申报情况及前期建设基础等因素进行遴选推荐。
二、申报要求
请各系(部)认真总结本单位的本科教学建设成果,仔细查看各个项目的建设要求和内涵,做好项目建设规划,择优推荐申报项目。
各项目的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见附件2)。如教育厅有新的要求将及时通知到各系(部)。
    三、申报推荐程序
1.申报资料。请各系(部)务必于4月15日前将《2014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七份)和《2014年度各单位推荐申报省“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4)报教务处,电子版发至邮箱780604895@qq.com。汇总表须分类对项目进行排序。特别是个别项目除需提交项目申报表外,还需准备其他相关材料,详见申报指南。
2.专家评审推荐。4月17—18日,完成专家评审推荐。
    3.学校审定、公示、上报。4月21日—30日,完成学校审定、公示、上报。
    4.项目补录。经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须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项目信息补录至省“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zlgc.edugd.cn/proapply/login.do)。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主页中查阅、下载。
联系人:蔡海云、李捷     联系电话:22245827、22245811
 
                    2.2014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教务处
                                          2014年3月28日
时间:Mar 28, 2014 9:14:00 AM   

录入者:常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