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修订)》(南国〔2026〕44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2026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申报与评审工作。为保证此次评奖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我校就读一年以上、遵纪守法、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品质优良的学生,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基本依据,按照以下办法进行奖励:
一等奖学金,奖金为4000元/人,获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
二等奖学金,奖金为2000元/人,获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3%。
三等奖学金,奖金为1000元/人,获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8%。
单项奖学金,奖金为500元/人,获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6%。单项奖学金分为社会工作单项奖学金、学业表现单项奖学金、文体活动单项奖学金,三类奖项的获奖人数比例原则上按30%、40%、30%分配。
个人荣誉称号的申报请参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进行上报。
时间安排
10月30日前,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院内审核、公示。
11月2日,各学院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相关材料。
报送材料要求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汇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汇总名单》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到学生处教学楼F102余老师,电子版发送到:gwngzzzx@126.com。
(二)学业优秀奖学金和东方语言文化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专项奖学
学业优秀奖学金适用于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优秀本科生(东方语言文化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学生除外)。具体评定标准及奖励办法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业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南国〔2025〕57号)执行。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专项奖学金适用于具有我校学籍的东方语言文化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全日制优秀本科生。具体评定标准及奖励办法按照《东方语言文化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南国〔2022〕147号)执行。
工作要求:请各学院直接提交发放报告纸质版,报告需完成到分管校领导签字流程。请各学院在11月2日前完成。
二、其他
1. 在奖学金评选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一)违反校纪受纪律处分者。
(二)所学课程有不及格者。
(三)未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资料费,且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未经学校批准缓缴者。
2. 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初审,提出拟获奖名单,并以一定方式公示后将拟获奖名单上报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各类奖学金奖励办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3. 同一学年内,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但以上奖项不可兼得。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