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及我校《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南国〔2026〕53号)和《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修订)》(南国〔2026〕44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
(一)国家奖学金
1.评审范围:在校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和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
2.条件:
满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南国〔2026〕53 号)第六、七条的条件。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审对象:在校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备注:2025-2026年度认定的贫困学生)。
2.条件:
满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南国〔2026〕53号)第六、八条的条件。
(三)校长奖学金
1.评审范围:在校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和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
申请条件:满足《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修订)》(南国〔2026〕44号)第十条。
二、名额分配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结合各学院参评学生人数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 | 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1 |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 4 | 34 |
2 |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 1 | 6 |
3 |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 1 | 6 |
4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7 | 63 |
5 | 航空经济与工程学院 | 3 | 25 |
6 | 管理学院 | 5 | 78 |
7 | 计算机学院 | 4 | 38 |
8 | 教育学院 | 3 | 41 |
9 | 艺术学院 | 1 | 1 |
10 | 国际学院 | 1 | 1 |
| 合计 | 30 | 293 |
三、评审基本要求、评审时间、提交材料
(一)基本要求
请各学院准确把握政策,依照申请条件,严格把关,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防止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
(二)评审时间
请各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10月9日前提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余老师。
(三)评审方案
本次评审采取材料评审方式,评委现场审阅申报材料并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前20名获国家奖学金、第21-30名获校长奖学金;后续在公示期间将展示拟获得者的视频风采,供全校学生学习参考。
(四)提交材料
1.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
(1)纸质版材料
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评议纪要(纸质版)
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报人作证材料纸质版1份,具体格式见附件4
(2)电子版材料
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电子版);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报人作证材料电子版PDF,具体格式参照附件4;
学生个人展示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横屏拍摄,内容涵盖评审要点或重点突出个人优势与亮点。视频内容应真实、精炼,形式不限,鼓励展现个人特色。
2.国家励志奖学金
《2025-202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
《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版》附件6电子版
国家励志奖学金提交申请审批表提交要求另行通知。
以上材料各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到学生处F102余老师,电子版发送到gwngzzzx@126.com。
四、其他
同一学年内,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但以上奖项不可兼得。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要求(必须看完后再填写和审核).doc
南国44号 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pdf
南国53号 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