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学生人才培养质量,拓宽学生学习视野,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校2026-2027学年将继续选派优秀学生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湖北大学、绵阳师范学院等国内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项目
合作高校 | 选派年级 | 选派人数 | 选拔组织方式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2025级 | 15人 | 学生处统一组织 |
广东财经大学 | 2025级 | 15人 | 学生处统一组织 |
天津外国语大学 | 2025级 | 20人 | 学生处统一组织 |
大连外国语大学 | 2025级 | 20人 | 学生处统一组织 |
湖北大学 | 2024级 | 10人 | 以文化与传播学院通知为准 |
绵阳师范学院 | 2024级 | 不超过15人 | 以教育学院通知为准 |
二、申请资格与条件(适用于统一组织的四所高校)
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赴合作高校交流学习:
(一)学校大一在读学生(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学生除外)。如与合作高校的联合培养协议规定为其他年级,则从其规定。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无不及格课程和不良记录。学习成绩优异,前一学期(如联合培养协议规定为其他年级,则取前一学年)总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在本专业排名前4位(含第4名)或前10%(含10%)。
(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方面表现突出。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的环境下学习和生活。
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优先,对学校作出特殊贡献者优先。
三、对口专业及名额分配
(一)统一组织高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的对口专业及名额详见附件1-4。各学院根据附件分配名额,按本通知要求开展选拔推荐工作。
(二)学院自行组织高校:湖北大学、绵阳师范学院的选拔工作由相关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教育学院)自行组织,具体申请条件、选拔程序及时间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后,按要求报学生处备案。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要求(适用于统一组织的四所高校)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赴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成绩或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学院初审。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并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学院指定专人提交校际联合培养工作办公室复审。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赴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
2. 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学习汇总表》
4. 学生蓝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480×640,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姓名+国内高校名称”命名)
(三)学校审核。校际联合培养工作小组审核各学院提交的学生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并报送合作高校。
附件:
附件1-附件6 6所合作高校学习对口专业及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7: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赴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docx
附件8: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赴合作高校交流学习汇总表.xlsx
学生处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