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阳发布时间:2026-04-2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做好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宣传与申请指导

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20000元,优先用于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费。

贷款贴息: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首贷流程: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注册申请,打印《申请表》,与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到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续贷:我省已全面实行远程续贷,学生登录系统在线办理即可。

二、毕业生毕业确认

对象:在校期间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的2026届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时间:6月15日前。

流程:

学生登录上述系统,在“个人资料维护”中更新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提交。

未完成毕业确认将影响离校手续办理,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人。

三、继续升学学生还款计划变更

对象: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如考研)且需继续享受财政贴息的学生。

办理: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于毕业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申请还款计划变更,审批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

 以上学生材料请学生回校办理离校手续时提供一份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档备查。

四、诚信教育与贷后管理

各学院应结合毕业教育,开展“感恩祖国、诚信还贷”主题活动,提醒学生按时还本付息,保持良好个人征信。毕业后如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登录系统更新,避免失联导致逾期。

学生如有疑问,可咨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20-22245763,办公地点:F102室)或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

附件:2026年贷款毕业生需进行毕业确认名单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