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发挥勤工助学工作的育人功能,现在校内开展2025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
二、评选时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评选条件
1.能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规,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有良好的品德,踏实肯干,在同学中能起表率作用;
2.本学年内没有受到纪律处分;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学习,能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5.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依时守时,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工作能力较强,出色完成用人单位交办的工作,如实登记劳动时间;
6.全年在岗时间满8个月,2025级新生可放宽至4个月。
四、名额分配
各单位名额不超过在岗勤工人数的20%。其中5人以下1人以上的单位如学生确实优秀可推荐1人。
五、评选程序
(一)申请者需认真如实填写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双面打印)交至设岗单位;
(二)设岗单位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本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学生进行初评和推荐;
(三)学生处组成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四)公示评选结果,如无异议,报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六、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3月27日(星期五)前将本单位的推荐材料:学生申请表、汇总表和候选学生1分钟内视频(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勤工助学心得和勤工劳动场景;格式要求:横屏、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G),电子版材料命名优秀勤工+用工单位+姓名发送到2440517107@e.gwng.edu.cn,纸质版盖章提交至学生处资助中心余老师收(教学楼F102),联系电话:22245763。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者若符合评选条件但目前不在岗,可向原设岗单位申请参评;
(二)凡被评为“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学生,在下一年度勤工助学岗位安排时,优先考虑给予安排。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名单汇总表.xls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勤工助学中心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