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刘阳发布时间:2026-03-12浏览次数:10

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发挥勤工助学工作的育人功能,现在校内开展2025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

二、评选时段

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

三、评选条件

1.能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规,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有良好的品德,踏实肯干,在同学中能起表率作用;

2.本学年内没有受到纪律处分;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学习,能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5.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依时守时,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工作能力较强,出色完成用人单位交办的工作,如实登记劳动时间;

6.全年在岗时间满8个月,2025级新生可放宽至4个

四、名额分配

各单位名额不超过在岗勤工人数的20%。其中5人以下1人以上的单位如学生确实优秀可推荐1人。

五、评选程序

(一)申请者需认真如实填写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双面打印)交至设岗单位;

(二)设岗单位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本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学生进行初评和推荐

(三)学生处组成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四)公示评选结果,如无异议,报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六、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3月27日(星期)前将本单位的推荐材料:学生申请表、汇总表和候选学生1分钟内视频(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勤工助学心得和勤工劳动场景;格式要求:横屏、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G电子版材料命名优秀勤工+用工单位+姓名发送到2440517107@e.gwng.edu.cn,纸质版盖章提交至学生处资助中心余老师收(教学楼F102联系电话:22245763。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者若符合评选条件但目前不在岗,可向原设岗单位申请参评;

(二)凡被评为“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学生,在下一年度勤工助学岗位安排时,优先考虑给予安排。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名单汇总表.xls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勤工助学中心

2026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