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5年高校毕业生已临近毕业离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要求,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毕业确认和本金延期等相关工作,加强贷后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还款计划变更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向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
借款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学生毕业前提出申请,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2.学生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学生申请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存档备查。
(二)材料审批
各地收到贷款学生的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材料后,要按要求严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批准同意还款计划变更,并在9月20日之前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审核上报。
二、组织毕业确认
各学院要组织助学贷款学生在毕业前(6月30日前) 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同时督促学生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善信息。
系统操作方法: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根据系统指引完成所有信息的更新后方可进行申请毕业确认操作。在“个人资料维护”功能中填写并更新信息后,再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各普通高校系统用户登录生源地或高校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在“毕业确认”功能中可查看本校需进行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并对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
三、加强诚信教育
为助力贷款学生缓解经济负担和就业压力,有效帮助贷款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要求,决定2025年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无需学生进行任何操作;本年到期本金延期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一年偿还。各学院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充分利用学生毕业确认的时间节点,加强对贷款毕业学生的感恩和诚信教育,引导贷款毕业生做到感恩祖国、诚信还贷、保持良好个人征信,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健康良性运行。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