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 “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阳发布时间:2025-05-1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根据南国〔201921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届毕业生 “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届在籍毕业班学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评选具体条件及奖励标准

1.三好学生

1)全体毕业生参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进行综合测评。

2)参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中有关“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即在符合基本条件下,综合测评总分排在参评人数前20%,学业、品德、文体单项分均在参评人数前40%),评选出本年度毕业班“三好学生”。

2.优秀毕业生

1)符合评选基本条件。

2普通本科生累计三次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或“三好学生标兵”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专升本学生累计两次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或“三好学生标兵”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3)获省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毕业生。

4)符合条件(2)、(3)其中一项,且同时符合条件(1)的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每人奖励1000元。

四、报送时间

各学院请于523下班前报送《优秀毕业生和三好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余老师收。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本次评选工作中,必须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和公示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 申请相关荣誉的候选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取消其评选资格外,还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3.获奖学生在毕业前如有违规违纪或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奖学金将被全额收回。

附件:优秀毕业生和三好学生汇总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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