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及时、客观地反映学生品行、学业、文体活动等各方面的表现,现将2023-2024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
二、测评时间:9月4日-9月25日
三、相关要求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一项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布置相关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确保有序进行。
(二)严格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见附件5)有关要求开展测评工作。
(三)测评结果在班级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学生有异议,班级测评小组与各二级学院进行核实和确认,同时做好记录。
(四)测评结果公示期满,以所在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审核,并于9月25日前上报学生处,报送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报送材料附件3、附件4电子版(以“**学院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结果”命名发送至112005@gwng.edu.cn),纸质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交至F102学生科。
(五)在测评过程中,各学院要妥善处理学生的投诉,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公布本学院投诉处理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学生处投诉受理电话020-22245763 李老师)。
综合测评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取消一切评优评奖资格。
学生处
2024年9月3日
附件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及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