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辅导员教务管理规定培训

发布者:学生处-陈国静发布时间:2022-10-27浏览次数:294

        为进一步加强教务、学工联动,提高辅导员业务能力,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学生工作有序开展,1021日,学生处在C201举行辅导员教务管理规定培训会。学生处副处长王黎明、教务处副处长罗惠铭出席会议,教务处相关科室老师及全体辅导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生处思政科副科长陈国静主持。


(会议现场)


学生处副处长王黎明在培训开始前提到:学工和教务虽然归属于不同的部门,但都是围绕学生的全面发展来开展工作,此次的培训交流是推动教务、学工联动的一个有效平台,能够促使我们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学生处副处长王黎明)


        接着,教务处潘燕敏老师、陈凯纯老师、林琳老师、陈金山老师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分别从考务管理规定,选课管理和教材管理,重修、补修、免听、免修要求,学籍管理、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教务处相关科室老师)


       最后,教务处副处长罗惠铭对2022年版的《学生手册》关于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修订作补充说明,强调辅导员老师和学生要熟悉学位授予的条件。 


(教务处副处长罗惠铭)


        此次培训使辅导员对教务管理政策有了一个系统的了解,进一步提升了辅导员的工作能力,为推进辅导员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