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正确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我校各项评奖、评优提供依据,真正实现学生管理教育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引导和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协调发展,依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2021-202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测评实施时间
2022年9月13日至9月30日。
二、测评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2019、2020、2021级学生。
三、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学生处负责监督指导;
(二)学院和班级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并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测评工作。
1、学院素质测评小组成员总数应为奇数,由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并全权负责本部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员为辅导员、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
2、班级素质测评小组成员总数应为奇数,由辅导员任组长,其他成员由班长、团支书、学生干部代表和普通学生代表组成。
3、各学院测评小组组长、班级辅导员、各班班干部一定要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公平竞争,不准对学生有隐瞒之情,不准突破和拆分指标数,如有奖项未达到指标数上线,剩余指标数作废。
四、测评内容
学生自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的品行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
五、实施程序
1、公布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在《方案》的指导下,各学院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报学生处备案后,向所在学院学生公布执行。
2、测评动员和准备
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总动员工作,辅导员负责所带年级、班级的动员工作。及时召开毕业班辅导员会议、测评小组会议和班会认真组织学习《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并印制相关表格。
3、测评步骤
(1)学生个人自评。学生按照测评方案实事求是进行自评,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中奖励分、扣分和自评分项目,并附证明材料,上交班级素质测评小组。
(2)班级素质测评小组评审。班级素质测评小组评算、审核每位学生的品行、学业、文体三项表现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并计算出每个人的测评总分,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表》上交辅导员,汇总到学院测评小组。
(3)学院测评小组审核公告。学院测评小组审查核准后,面向全体学生书面公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单项成绩和总成绩,听取学生意见,复查错漏之处,经辅导员核准后予以更正或增补。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素质测评结果进行第二次公布。
(4)各学院测评小组对结果进行最终审定后,制作电子版材料,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填写好《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汇总表》,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30日前交学生处,电子版以“**学院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结果”命名发送至112005@gwng.edu.cn。
六、实施原则及要求
1、综合测评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按“谁审核、谁负责”追究责任,辅导员要严格审查评选资格,各班级班委及评定小组要对学生的成绩、综合测评材料等进行核实,如发现隐瞒错误或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者,并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并取消本学年及下一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2、在测评过程中,各学院要妥善处理学生的投诉,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公布本学院投诉处理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学生处投诉受理电话为020-22245763,邮箱:112005@gwng.edu.com,办公室:F102)
3、上报所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学生处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