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05浏览次数:530

 

 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

           研究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关于申报2017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的通知》(粤高思[2017]3号)要求,为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选题范围  
 (一)课题类别
  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二)选题范围
  详见《2017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参考选题》(附件1)  
  二、课题立项
  2017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共设重点课题16项,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课题35项,每项资助2000元;自筹经费课题40项。课题的研究时间原则上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期1年。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为学校在岗人员,并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再参与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2、2015年课题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2017年课题。
 (二)申报程序
  课题负责人下载填写《2017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申请书》(附件2),采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五份, 于2017年5月23日前送交学生工作部行政楼104室),经审查后推荐上报。电子邮箱:374960903@qq.com,联系电话:22245517
  四、结题验收  
  (一)项目研究期满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申请书》,由研究会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二)申请结题验收时,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1份高质量的研究报告或者相关学术论文,其中,重点项目至少有1篇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一般项目至少有1篇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所有类别的项目均应在研究会会刊《思想教育探索》上发表相关论文1篇。    
  (三) 对于完成优秀的项目,以适当方式给予奖励;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研究会商议最终处理办法,直至取消项目资格。  
  五、相关要求  
  (一)课题申报人员要认真对待申报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的时间、精力和其他相关条件,研究会将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立项及管理规定的办法》严格课题管理,建立相关通报制度。  
  (二)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广大教师申报课题。
  特此通知
 
 
 
 
 
                                                          
时间:May 5, 2017 2:41:00 PM   

录入者:刘伟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