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学生擅自校外住宿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0浏览次数:920

 

 
 
各学院、直属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住宿管理条例》,本学期将进一步加强对私自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外宿的管理,现将严禁学生擅自校外住宿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生校外住宿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把学生校外住宿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立“保安全、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原则。
二、加强对学生住宿的安全管理,切实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并认真落实。
凡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就读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住宿住宿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在校集中住宿,在宿管科指定的公寓和房间住宿。禁止学生在外租房住宿和从事其它活动,杜绝学生校外留宿和在公寓留宿他人,若不听劝阻擅自在校外住宿和校内留宿他人者,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承担,并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应要求其搬回校内住宿。
三、1010——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学院、直属系应责令各班级认真摸清学生校外租房住宿和从事其它活动的情况,督促校外租房住宿和从事其它活动的学生限期(1024日前)搬回学校。
四、1024—1031日为检查整治和巩固阶段,要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实行当晚登记、次日报告制度。宿管员每天晚上要认真检查宿舍就寝情况,学生处、保卫处对学生就寝及宿舍安全管理情况联合进行抽查、检查。各学院、直属系要加强领导,各学生工作小组要结合实际,明确宿舍长职责,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检查指导。通过摸排、自查、自纠,彻底解决学生校外租房住宿和从事其它活动以及校外留宿与校内留宿他人的问题。保卫处要加强对学生在周边村社租房情况的排查。对隐瞒、漏查、自纠不力的院系和班级,要进行通报处理,并纳入相关院系及辅导员的考核。
五、保卫处要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检查登记,晚上730分后学生不得擅自出校门,确需出校者,必须出示辅导员签署的证明,经登记后出校。
六、各学院、直属系及宿管科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将自纠自查结果、检查和整治等情况于117日前书面报告学生处,由学生处统一整理上报学校。
七、继续执行《学生校外住宿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申请审批流程和《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办理。
八、未经各学院和直属系、学生处、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一律不予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在住宿学生中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对有疑义的学生进一步做好解释和说明。                                   
学生处     保卫处     总务处
20141010   
时间:Oct 10, 2014 2:55:00 PM   

录入者:高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