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25浏览次数:305

 

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为进一步落实班级常规管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班集体建设的积极性,促进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学校将开展2013—201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集体”的评选工作。请各学院、直属系认真做好宣传及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全院11、12、13级本科班级均可参评。
2.各学院、直属系按班级总数20%的比例评选
(二)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参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手册》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参评班级根据“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全面总结本班的成绩和经验,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先进班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辅导员上报所在学院、直属系办公室。
2.评选推荐。各学院、直属系审查上报材料,召开学院、直属系“先进班集体评”选大会,按本学院、直属系参评班级总数20%的比例确定候选班级,在本学院、直属系内公示后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于10月13日前报学生处。
3.审核。学生处对各学院、直属系推荐的候选班级申报材料加以审核。
二、“优良学风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各学院、直属系按“先进班集体”数的75%推荐参评。
2.评选“优良学风班集体”20个。
(二)评选程序
1.提交创建“优良学风班集体”申请材料。
2.进行班级风采展示,评委投票,评选出“优良学风班集体”。(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批。报学校批准,并给予表彰。
四、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生处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时间:Sep 25, 2014 11:25:00 AM   

录入者:刘伟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