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全面加强计算机学院学风建设,严肃学业纪律,规范学生日常学习行为,营造勤学、善思、笃行、守纪的优良学风,保障教育教学秩序有序开展,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计算机学院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 核心原则
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公平公正、严格规范的原则,对学生早读、晚修、课堂学习、请假、申诉等事项实行统一管理,强化学生纪律意识与责任意识。
第二章 课堂学习纪律及处分办法
第四条 课堂基本纪律
学生需严格遵守课程时间,提前到达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期间保持课堂秩序,严禁玩手机、睡觉、交头接耳、擅自离场等违纪行为;注重仪容仪表与课堂礼仪,不得穿拖鞋进入教室,
不得在课堂内饮食。 任课教师负责课堂考勤与纪律管理,如实记录学生违纪、缺勤情况,定期报送学院备案。
第五条 课程考勤处分标准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 10 学时者,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或处分:
(一)旷课 10-19 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旷课 20-29 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旷课 30-44 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四)旷课 45—59 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旷课 60 学时以上者,或未请假(含请假未经批准)离校
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给予退学处理。
凡存在考勤作弊、代人签到、提前扫码离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对涉事双方均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章 早读、晚修纪律及处分办法
第六条 早读、晚修纪律要求
学生须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早读、晚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自觉遵守纪律,专注学习。
早读、晚修期间请假,统一按照本办法相关请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 早读、晚修处分标准
早读、晚修期间出现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情况的,均按 1 学时旷课予以记录,并由学院每周进行通报批评。
第四章 请假管理办法
第八条 请假流程
统一通过企业微信提交线上请假申请,按要求上传对应证明材料(病假附医院挂号记录、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事假附相关佐证材料等),完成线上审批。
(一)请假时间在 1 天以内的由辅导员审批;请假 2-3 天(含 3 天)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并提交学院领导批准;请假 4-5 天(含 5 天)由辅导员签署意见,提交学院领导批准,再由学生处批准。
(二)请假 5 天以上者,需线下办理,经学院领导签署纸质版(见附件 2)请假条意见后,提交学生处、教务处审批、备案;
(三)取得学籍的学生因伤、因病经学校认可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应予休学;
(四)其他因私请假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原则上须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请假期满后,应在返校一天内到辅导员处办理销假手续,必须延长假期的应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记为旷课。
第九条 请假时限要求
(一)事假。须提前至少 1 天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可线上申请,严禁事后补假,事后补假视为旷课。回校后再进行销假。
(二)病假。须提前至少 1 天提交申请,紧急情况可先行就医,事后半天内附上就医材料补上线上请假,逾期未补视为旷课。回校后再进行销假。
(三)5 天以上请假。须填写纸质版《计算机学院请假条》(见附件 2),该请假条一式四份,分别由本人留存、报送学院、学生处、教务处备案。同时,需将纸质版请假条扫描后发送给各科任课老师。
第十条 违规处理
未按规定请假、请假未获批擅自缺课、缺席早读晚修、逾期未补假条者,一律按旷课、无故缺席处理,适用本办法相关处分规定。
第五章 申诉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课程申诉流程
(一)材料要求:申诉须提交自行打印的纸质版申诉表(见附件1),详细说明申诉理由、事实依据,经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严禁伪造任课教师签字,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二)提交时限:课程旷课起 7 天内,将纸质申诉材料交至辅导员处,逾期提交不予受理,结果不予修改。
(三)受理审核:学院在收到申诉材料后,按程序核查核实,依规作出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记录与归档
学生学业学风纪律情况、处分决定、请假记录、申诉材料等,统一纳入学生日常管理档案,作为评优评先、奖助学金、入党推优、毕业审核等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解释权
本办法由计算机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生对早读、晚修、课堂考勤结果、纪律处分认定有异议的,可依照本办法提出申
诉。
第十四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计算机学院
2026 年 4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