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防病毒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17浏览次数:4505

 

为了使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实现制度化、经常化、法制化,使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制度规范、严密、可操作,根据公安部《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我院校园网实际情况,现制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校园网络防病毒管理办法。
一、凡属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范围内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服务器或其他上网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反垃圾邮件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校园网邮件系统必须安装反垃圾邮件过滤系统。校园网出口必须安装部署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二、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病毒防治及信息安全系统体系建设工作,包括校园网防病毒系统的规划、设计、部署和管理维护等。学校在网络中心建立正版网络版防病毒软件系统中心,部署防病毒系统专用服务器,与全国防病毒软件系统中心联网,随时更新本校防病毒系统数据库;负责防病毒软件在全校范围内的部署推广使用和指导工作;负责校园网入侵监测等安全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
三、网络中心定期在校园网上发布病毒防范信息,发布系统漏洞补丁,及时发出病毒报警预报,随时检测校园网内病毒传播和存在的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四、校园网因计算机病毒而引起整体瘫痪或网络速度极慢等安全事故,网络中心将及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通知学校校园网管理主管领导;
  (二)中断校园网与外网的连接;
(三)采取安全措施彻底查杀病毒;
(四)待病毒彻底杀灭后,发布通知,恢复网络正常连接。
五、各接入用户计算机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一)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三)销售、出租、附赠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
(四)其他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联网计算机用户一旦影响到校园网络安全,信息中心有权封闭该用户端口。 在大规模病毒爆发时,信息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封闭用户端口。
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校园网防病毒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八、各二级单位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安全保护责任制,在单位和部门内部营造一个“防治计算机病毒,人人有责”的氛围。
九、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制度,按照“技术防范和管理防范”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本单位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
十、各二级单位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用户、机房的防病毒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装系统安全补丁,安装、维护网络防病毒软件客户端,提供本单位计算机用户防病毒技术支持等。
十一、网络中心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计算机病毒防范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校园网所有用户。解释权在网络中心。
十三、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时间:Apr 17, 2015 9:49:00 AM   

录入者:张文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