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4﹞30号)及关于落实2022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评价办法》的要求,真正发挥其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一项国家体育制度,在校学生必须遵照执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许志超
副组长:陈林汉 曾用强
组员:王黎明 卢少勇 冯 钿 刘渭湘 吴伟俊 严 强 邓辉红 赵明明 赵爱党 高彩云 黄汉成 梁立为 林翠花 谢丹平 赖 敏 喻卫斌 蓝斌英 叶志敏 (按姓氏笔画排序)
二、测试对象、地点及相关时间安排(详见附件安排表)
1.测试对象:大三大四专升本全体学生(2024级、2025级专升本)
2.测试地点:田径场及体育馆二楼
3.测试时间:自2025年11月29日起至2025年12月21日止(见附件一,学生体测安排表)。
4.补、缓测时间:12月21日(周日)下午14:00-16:00进行。
5.因天气原因而未能正常测试的班级,统一安排在2025年12月21日进行补测,若涉及班级过多,则另作安排。
三、测试项目
1.男生测试项目:体重指数(BMI)、肺活量、50米、1000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2.女生测试项目:体重指数(BMI)、肺活量、50米、800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
四、测试成绩的等级评定、记载与学生评奖、毕业的有关规定
1.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2.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测试成绩,并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测试成绩和测试等级评定取毕业当年测试总分的50%与其他三学年的测试平均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专升本学生为两年平均分)。
3.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金。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五、免试的办理程序
1.免试申请:因病或残疾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申请,并附经三甲及以上医院开具的、本测试年度内的证明材料,体育部认定并报学校同意后,可以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学生所填免试申请存入学生档案。办理程序为:个人填写申请(申请表在广外南国体育部网站资源共享栏目下载“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申请表→所在院系签字盖章→体育部存档备案,方可有效。
2.缓测申请:因受伤或者身体不适情况暂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统一在补测时间段参与测试。
具体班级测试时间请参看以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