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经学校批准,根据《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人〔2017〕5号)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南国〔2017〕286号)文的精神,我校启动2020年职称评审前期申报工作。现就做好2020年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范围
我校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四个系列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所在岗位性质,凡符合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方式:申报人填写《2020年职称申报报名表》(表格附后),各单位汇总后统一以“单位+职称报名表”于2020年3月9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2454070567@qq.com。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QQ群:各申报人加入学校职称QQ群646212317该群实行实名审核制,申请时备注“单位+姓名”。
(三)缴费:提交纸质材料时现场缴费。遵照《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问的规定,收费标准按人计算,高级920元,中级450元,初级280元。
三、提交申报材料
(一)提交材料清单:
1.《职称推荐表》(A3纸打印一式一份)
2.《职称申报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一份)
3.《业绩成果材料》(将教学、科研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副高以上的需要硬皮装订)
4.《2篇论文(著)代表作》(纸质版、PDF版各一份)(仅申报高级职称者提交)
5.《证书、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
(二)材料提交时间:申报人员3月28日提交电子材料,包括材料1、2、4;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暂定于4月3日,视抗疫情况调整将另行通知。
四、申报条件
(一)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申报高、中级职称条件,执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学、科研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南国〔2017〕281号)文件;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实验器材维修与管理等岗位工作的在职在岗实验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条件,执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实验技术人员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南国〔2017〕282号)文件;从事图书资料专业的中外文书刊采编、借阅、参考咨询、文献开发、图书馆学研究与辅导、技术开发与服务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图书资料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南国〔2017〕283号)文件。
(二)申报人提供的工作经历(能力)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都必须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申报材料的起止时间为现职称取得时间至2019年12月31日,非这段时间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等,不作为2020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三)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资格条件,执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初次职称(职务)考核认定办法(试行)》(南国〔2017〕289号)。
(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转系列评审,按《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晋升时,资历时间可前后累加计算,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从取得现岗位职称后起算。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申报现岗位职称,不受所属系列、专业的限制。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说明,同时把原岗位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评审,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自从事现岗位工作后起算,不得用原岗位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申报现岗位职称。
五、其他若干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申报系列及专业。申报人员要正确选择相应的专业(学科),为规范申报专业(学科),申报人员填写的申报职称专业(学科)应按照人社厅职称管理系统的选项进行选择。申请专业填写到二级学科,医学、艺术学、语言学等可填写到三级学科。
(二)关于教师资格问题。申报评审(认定)讲师、副教授、教授职称的,必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已申请但当年还未获得批准的申报人员,可先提交申报材料,由学校人事处出具相关证明。如申报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在当年各评委会学科组评审前获得通过(以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查询结果为准),可作为有效资格对待,否则申报材料不予送审。
(三)关于代表作送审要求。高级职称申报人须在提交的论文中,确定两篇论文(或论著)作为代表作,集合成一个PDF文件,以“工作单位+姓名”为文件名另行发送至指定邮箱(进群后会通知高级职称申报者),代表作扫描件要包含所在刊物的封面、目录、刊号和代表作正文等完整信息。
(四)关于辅导员申报职称问题。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规定,为促进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发展,按照广东省职称评审的现行办法,归类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对专职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专业课教师进行分类评审。专职辅导员是指在院(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以专职辅导员岗位申报的,必须在《申报表》和《推荐表》“现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栏目中注明。专职辅导员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要突出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特点,有落实主要工作职责的具体描述或记录。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申报职称。
(二)申报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相关内容,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
(三)学校安排专人接受申报人的咨询,并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教师的教学工作咨询联系人为戴中元老师13632334469;科研成果咨询联系人为许军老师13570037011;申报材料的综合情况咨询联系人为谢敏华老师13822193351。实行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咨询联系人对审核材料要签字盖章。
本通知中涉及到的文件可在人事处网站或职称QQ群下载查看。
附件:2020年职称申报报名表
人事处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