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届“南国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南国教学名师”评选和提升计划》(南国[2019]71号),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一届“南国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推荐条件
详见《“南国教学名师”评选和提升计划》(南国[2019]71号)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6月5日前,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下载并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南国教学名师”推荐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二)教学单位推荐。6月6日前,教学单位的党组织、行政班子、分工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初审,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或另行推荐1名候选人报人事处。
(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选。6月13日前,人事处复审申报材料;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遴选“南国教学名师”人选。
(四)学校评审。6月20日前,人事处将教学指导委员会评选情况报请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确定“南国教学名师”人选。
(五)公示。人事处将“南国教学名师”评选结果公示7日。
三、推荐材料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南国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1份(附件1);
(二)证书证明材料(PDF连体文档一册,封面、目录、内容完整;)1份(附件2)
四、其他事项
(一)全部纸质材料报至学校人事处办公室(行政楼110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25775827@qq.com.
(二)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20-2224502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人事处
2019年5月30日
时间:May 30, 2019 4:05:00 PM
录入者:谢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