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省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 16 号)精神,现就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认定的对象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2018年5月15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现在我校任教的专任教师。
二、认定程序及认定条件
按照个人申请、学校审核、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的程序进行。
申请人须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其中:
(一)学历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学历。
(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如高级工程师、高级讲师等)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凭相关证书或学位鉴定报告免普通话测试。
2.身体条件: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指定体检医院待定。(具体体检程序和时间另行通知)
3.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必须补修师范本科教学计划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即参加省教育厅委托省师资培训中心举办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学习并取得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人员须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240元。
(三)学历(学位)鉴定
1. 凭博士学位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普通话测试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2. 其他申请人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请到官方指定的机构现场递交材料申请认证报告,不要到一些非官方网站进行认证)
三、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时间:申请人于4月5日前到人事处(行政楼110室)曾老师处报名填表;
2.认定费用:现场报名时缴纳240元教师资格考试费(建议使用微信、支付宝转账);
四、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样式见附件2-1,具体要求见附件2-2);(人事处统一组织网上申报后教师自行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教师自行准备)
3.相关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教师自行准备)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3)(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后医院统一返回)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教师自行准备)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4)(教师自行填写1-4项后提交给人事处填写后续部分)
7.近一学年教学任务书(须经教务处审核、盖章确认,其他部门盖章无效);(教师自行准备)
8.照片:除体检表贴上照片外,另外还需准备1张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要求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背面注明姓名、单位);(教师自行准备)
9.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自行准备)
10.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需提供教授、副教授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认证报告复印件;(教师自行准备)
11.个人连续缴交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凭证。(由学校统一代办;其他单位社保不符合申报条件)
1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在南国集体户的,由学校统一代办;其他老师自理后提交人事处)
12.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教师自行准备)
1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人事处统一组织)
申请人须于4月25日前,将所有复印件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审核、盖章,方为有效。
五、工作日程及要求
(一)工作日程
日期 | 时间 | 工作安排 | 地点 |
3月27日-4月5日 | 上班时间 | 现场报名缴费(建议微信、支付宝支付) | 人事处 (行政楼110室) |
待定 | 待定 | 1.携加盖人事处公章体检表到指定地点体检; 2.医院统一收集体检表寄回学校。 | 待定 |
4月9-17日 | 待定 | 集中进行网上申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jszg.edu.cn/) | 实验楼 |
待定 | 待定 |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需试讲的老师会提前通知个人) | 另行安排 |
4月17日-25日 | 上班时间 | 提交所有材料至人事处 | 人事处 (行政楼110室) |
4月下旬 | 申报人员名单公示(7天) | 学校主页 | |
5月7日—10日 | 报送材料至省教育厅 |
特别提示:请需要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老师加入QQ群243239680(2018南国教师资格证群),后续通知及相关材料电子版都将会在工作群里公布。
请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人事处曾老师,电话:22245020。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