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国〔2017〕258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南国教〔2026〕1号)(见附件1)及《关于公布202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南国教〔2025〕9号)(见附件2)有关要求,学校将开展2025年度省级、校级(国家级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另行通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级、校级项目验收注重项目成果在实践中的检验和应用,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结项时主要考察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以论文类成果结项的,需注明该项目受XX资金资助,如“20XX年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20XX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为:202512620XXXX)”资助项目;且学生需为第一作者,教师可为第二作者或注明为该项目指导教师。
一、2025年度立项的省级大创项目(详见附件3)
1. 结题项目需提交材料(上交材料时按此排序):
(1)项目申报书
(2)中期检查表
(3)结题验收书(附件4);
(4)项目总结报告(3000字以上,参见附件5);
(5)项目介绍(附件6);
(6)项目成果(对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题)标准》<附件7>)。以论文形式结项的,需提供论文公开发表刊物的原件,并在刊物目录上用红笔划出论文题目等相关信息。
2. 项目结项答辩安排
(1)需参加答辩的项目:本次省级结题项目拟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抽取15个项目参加线下答辩。
(2) 答辩时间:2026年12月3日周四下午14:10,地点:G301
(3)须由学生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汇报,汇报需使用PPT展示,每个项目汇报时长为10分钟(其中包含专家提问环节4分钟)。
(4)结题答辩包含以下内容:
①学生汇报本人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项目成员在综合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方面所取得的收获。
②专家就与课题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研究论文、总结报告、现场汇报中存在的疑点、错误、需改进的方面,以及其他与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相关的问题进行提问。
项目评审:每个项目答辩结束后,各位专家将结合指导教师的意见、材料审核意见及答辩情况对项目进行评分。项目鉴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四个等级。
百分制 | 100-90 | 89-80 | 79-60 | 59-0 |
四等级 | 优秀 | 良好 | 通过 | 不通过 |
3. 经费资助及使用:项目实行分阶段报销,立项完成可报销30%,中期检查完成可报销50%。(立项评审费用由教务处承担,中期评审及结项评审费用则由项目经费支付)
4. 尚未达到结题标准的项目,可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半年。延期的省级项目须与国家级项目一同参加线下答辩及结题验收。已申请延期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延期。项目负责人为大四学生且因毕业无法完成项目的,应及时将负责人变更为非应届毕业生,优先从项目组成员中确定。
以上延期、负责人变更事项均须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8),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及教务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备案。既不按期参加结题验收又不及时申请延期的项目,将暂停经费使用直至终止项目。
5. 项目指导教师须指导项目组成员完成相关材料的填写。各学院完成材料审核后,于11月12日17:0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具体要求如下:
电子版:文件夹统一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例如:S202512620001 乡村振兴视域下大学生“云”支教助学模式的探究——以X市X镇X小学教学点为例)(电子版所有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电子版发送至211034@gwng.edu.cn。
纸质版:一式两份,经学院审核后,一份由学院留档,另一份由学院统一提交到教务处。
二、2025年度立项的校级大创项目(详见附件9)
1.教学单位参照以上省级大创项目有关结题要求对校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审核完毕后,教学单位填写《202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0),并于11月16日前将一份纸质版《202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汇总表》(盖章)交至教务处,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211034@gwng.edu.cn;其他电子及纸质结题材料(《结题验收书》、《项目总结报告》等)均由学院自行存档保管。
2.请各学院认真开展校级大创评审工作,学校将对所有校级项目电子及纸质结题材料进行抽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3.项目验收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
4.项目建设经费资助及使用:项目实行分阶段划拨,立项完成可划拨总经费30%,中期检查完成划拨总经费50%。
5.校级项目不可延期。
三、省级项目专家评审
请有结题项目的学院各推荐一名教师担任校内评审专家。
1.评审专家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企业工作经验的本校专职教师;
(2)有省级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经验。
(3)各单位原则上不推荐已指导2025年省级大创项目的教师。
2.请各学院于11月2日前将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9)的Excel版本及加盖公章的PDF版本一并报送(仅需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2025年度立项“大创”项目校内评审专家推荐表。
四、注意事项
1. 所有材料应先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经教学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不受理学生个人递交。
各学院联系咨询电话:
1 | 英文学院 | 刘天华老师 | 020-222455901 |
2 | 东语学院 | 戴显霁老师 | 020-222455152 |
3 | 西语学院 | 邓甜妞老师 | 020-222455580 |
4 | 文传学院 | 张扬老师 | 020-222455106 |
5 | 航工学院 | 李健莹老师 | 020-222455903 |
6 | 管理学院 | 马乙旋老师 | 020-222455619 |
7 | 计算机学院 | 肖小芹老师 | 020-222455913 |
8 | 教育学院 | 曹谨老师 | 020-222455013 |
9 | 艺术学院 | 姚宇娜老师 | 020-222455340 |
10 | 国际学院 | 欧阳伟歆老师 | 020-222455830 |
2. 校级项目如已升至省级或国家级项目,不需要作校级结题验收。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谢老师、罗老师;电话:22245806
附件:
附件 1-11.zip
1.《关于做好2025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南国教〔2026〕1号)
2.《关于公布202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南国教〔2025〕9号)
3.2025年度立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4.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结报告格式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介绍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题)标准
8.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026年修订)
9.2025年度立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10.2025年度立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汇总表
11.2025年度立项“大创”项目校内评审专家推荐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务处
202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