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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谢诚发布时间:2026-09-30浏览次数:13

各学院: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南国〔2017〕196号)的要求(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学校正式启动202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工作

 

1.各学院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及选题审查小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或院长助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教学系主任组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查小组。每个选题审查小组至少由3名成员组成。小组成员须由专业负责人、该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小语种专业如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数量不足,可向校外聘请或在校内聘任有经验的讲师),选题审查小组组长由专业负责人或者系主任担任。

 

2.各学院请于2026年10月11日前将《202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表》(附件6.1.1)和《2027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查小组成员名单表》(附件6.1.2)报送教务处,并将《管理办法》(附件6.2)和本通知传达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3.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及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明确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做好宣传引导。

 

4.各学院须填写《2027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学生信息导入表》(附件2)、《2027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教师信息导入表》(附件3)和《2027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师生匹配导入表》(附件4),并于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学生信息、教师信息及师生匹配关系的系统导入。教师信息须涵盖所有需使用系统的人员,包括学院院长、教学秘书、答辩秘书、系主任、指导教师等。

 

5.教师和学生首次登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后,须上传电子签名并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后方可使用其他相关功能。

 

6.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阅读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附件5),熟悉相应角色的操作流程。

 

二、论文选题

 

1. 各学院应在2026年10月24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论文题目可由指导教师提供,也可由学生自主拟题,但论文题目必须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选题审查小组对学生论文题目进行认真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题目,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修改或重新拟定,并重新提交审核。

 

2.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具体、适当,避免范围过大、内容空泛,并结合专业特点,与生产实际、社会实践或专业研究实际相联系。鼓励围绕具体问题、文本、作品或案例开展深入分析。

 

3. 有条件的专业可结合专业特点采用创新设计、翻译、调研报告等成果形式开展毕业设计。采用上述形式的,学院须明确成果要求及评价标准,报分管学院的校领导和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并将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三、指导教师

 

1. 出题教师一般担任相应题目的指导教师。学院可结合教师研究方向和学生专业情况统筹安排或适当调整指导教师。


2. 自主拟题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安排指导教师。


3. 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院应尽可能安排本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本单位人员不够时,可聘请与该专业相关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其他部门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4.指导教师确定后至答辩结束,原则上不得更换。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应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更换审批表》(附件6.1.3),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报教务处。

 

5.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位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数量原则上不应超过10篇。

 

四、开题

 

1.各学院必须组织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详细讲解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性及撰写要求,并向学生发放相关资料,布置开题任务。

 

2.学生应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开题并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上传《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6.1.4),经指导教师审阅、填写开题指导意见后方可进行论文写作。

 

3.各学院应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的检查,并敦促未按要求提交开题报告的学生在限期内完成。

 

4.各学院须于2026年12月9 日前从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导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

 

五、论文写作

 

1.学生在开始撰写论文前,必须查阅相关专业权威杂志论文,掌握引文的要求及插入尾注、脚注的方法。

 

2.学生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论文提纲、综述(引言)部分的写作,设计好相关的实验方案(调研方案),并利用假期开展必要的社会实践和基础调研工作,2027年3月6日前完成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

 

六、论文指导

 

1.指导教师要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指导不得少于5次,其中当面指导不得少于3次,指导纸质稿修改不得少于2次,并需保存纸质稿修改痕迹。前2次指导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进行,第三、四次指导需在2027年3月6日前进行,最后一次指导需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后及装订期间进行。每次指导过程均应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上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2.指导教师、教学系及学院要在2027年3月13日前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并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上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记录表》。

 

七、论文评阅

 

1.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每篇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使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查重检测(检测前应先仔细检查论文,确保没有明显的格式、规范等问题后再检测)。第一次检测通过的学生可直接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环节,检测未通过的或检测后对论文进行修改的学生,应将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再次提交毕业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检测(第二次检测)。针对文字复制比超过5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学院应对撰写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并要求其重新修改后提交定稿。如学生不服从指导教师指导,学院可终止该学生的论文撰写。文字复制比的重复率不超过论文总字数30%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可参加答辩。

 

 2.各学院应在2027年4月10日前完成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评阅工作,指导老师、第二评阅人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上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分,并填写评阅意见。

 

八、学校、学院抽检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要求,学校计划对2027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工作,具体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九、论文答辩

 

1.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各学院须在2027年4月24日前公布答辩名单和分组安排并通知答辩学生。  

 

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拟在2027年4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成绩评定

 

1.各学院应在2027年5月中旬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评定工作,并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上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的审核。

 

2.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权限在2027年5月中下旬开放,由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或学院指定教师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系统,核查无误后提交。

 

十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各学院在2027年6月10日前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准备好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详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

 

十二、论文装订

 

毕业论文(设计)需按答辩小组意见进行修改,在修改后方可按照要求装订。装订时间为2027年6月25日前,装订顺序另行通知。如未按要求上交装订好的纸质论文,论文成绩视为无效。

 

十三、资料搜集

 

 各学院在本学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将所有材料搜集整理好后,交到教务处(此项工作在学年末另行通知)。

 

十四、工作量计算

 

工作量的计算标准及指导酬劳的发放方式按往年标准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五、毕业论文工作总结、表彰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组织总结,并于2027年6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送交教务处。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 请各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进行开题答辩或预答辩相关事宜,时间、地点请各学院自行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

 

2.在撰写毕业论文时,应遵守学术道德和规范,遵循学校要求,确保论文的学术价值和原创性。

 

3.2025届、2026届未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列入2027届一同组织撰写,请学院进行安排,并通知到学生。

 

4.各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提前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完成时间,但书面成绩评定时间及答辩时间不得自行更改。

 

5.毕业论文(设计)所涉及的相关规定和表格均可登陆教务处网页→通知公告→本通知文件处下载。

 

6.请使用附件6中“广外南国商学院毕业论文模板及撰写规范(2026修订)”。

 

各学院要严格遵守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恪守进度表时间节点(附件1),加强监督检查,确保202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联系人:谢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020-22245806


(2027届论文)附件1-6.zip

                                                                                                                                教务处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