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安排,现就2026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进行立项建设,旨在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按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
各类项目结题标准详见附件5。
三、项目推荐
(一)申报数量
我校拟设立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170项。根据省教育厅结合学校在校生人数等因素设定的报送限额,我校拟向教育部推荐国家级大创项目10项、省级大创项目30项。其中,7项国家级项目与24项省级项目将依据学院人数、校级配额申报完成情况及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和产业学院数量分配配额,由学院按配额组织院内评审并推荐(具体配额数详见附件4),学校将直接认定并推荐至省厅。此类项目需填写附件2表格。
其余3项国家级项目与6项省级项目,由各学院先行推荐(原则上每学院可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各1项),再经学校统一组织评审(评审时间拟定于5月14日星期四下午,详情另行通知),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推荐名单。此类项目需填写附件3表格。
根据省厅要求,省级大创项目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新增立项校级大创项目数的1/3;各学院申报的校级大创项目总数须达到附件4所列配额,若未达标或2025年度校级大创项目撤销数量占立项数量的比例达20%,学校将按相应比例核减该学院的省级大创项目推荐名额。
(二)申报条件
1.项目推荐时须已在校内正式立项建设。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面向大二、大三年级学生申报,且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国家级或省级大创项目,同一学生作为多个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视为无效。填报时,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3.学生申请者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所申请项目研究有浓厚兴趣,可承担项目至结题验收,并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4.如近三年指导项目中有结题验收不通过的教师,不得再担任本次项目申报团队第一指导老师。每名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当年指导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同时每名指导教师当年指导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三项。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承担的项目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不能再次申报。
5.各学院审核项目时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尽量保障学生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6.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他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
(三)项目建设时间要求
校级、省级项目建设周期为1.5年,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项,省级项目可申请延期0.5年,校级项目不得延期;国家级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不得延期。省级项目申请延期的项目,项目结项时需要参加线下答辩。
(四)优先条件
1. 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2. 优先支持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3. 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4. 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5. 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以项目为导向,学生可跨院系及专业组队,亦可根据项目需要邀请其他教学单位及部门老师作为指导老师。
6. 优先支持依托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的项目。
(五)校内评审专家推荐
请有申报项目的学院各推荐一名教师担任校内评审专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企业工作经验的本校专职讲师;
2. 有省级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经验;
3. 2026年度大创项目指导老师不得担任评审专家。
(六)申报及报送材料
1.请各学院填写《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和3),并于5月8日17:00前将附件1、2、3的电子版与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
2.请各学院于5月8日17:00前将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6)的Excel版本及加盖公章的PDF版本一并报送至教务处。
上述电子材料经学院审核汇总后,报送至211034@gwng.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行政楼212室。所有材料均由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递交。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
四、其它事项
(一)项目资助。结合我校质量工程管理的要求,大创项目由学校统筹省财政和自有资金对立项项目进行资助。
(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大创项目的管理,积极为学生训练与实践活动提供条件保障,确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并按要求做好项目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工作。
(三)在总体原则不变的情况下,各学院可制定符合本单位校级大创项目的实施方案。
(四)鼓励与乡村振兴、公益创业、红色教育、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及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上的相关通知公告。
(五)各学院联系方式
1 | 英文学院 | 刘老师 | 020-222455901 |
2 | 东语学院 | 戴老师 | 020-222455152 |
3 | 西语学院 | 马老师 | 020-222455580 |
4 | 文传学院 | 张老师 | 020-222455106 |
5 | 经济学院 | 李老师 | 020-222455903 |
6 | 管理学院 | 马老师 | 020-222455619 |
7 | 计算机学院 | 肖老师 | 020-222455913 |
8 | 教育学院 | 曹老师 | 020-222455013 |
9 | 艺术学院 | 姚老师 | 020-222455340 |
10 | 国际学院 | 欧阳老师 | 020-222455830 |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谢老师、罗老师 020-22245806
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2.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学校认定】
3.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学校评审】
4. 2026年度广外南国商学院各学院拟推荐大创项目配额表
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题)标准
6. 2026年度“大创”拟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校内评审专家推荐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务处
2026年4月30日
